申报条件:
1. 任何在中国边境地区参与和支持野生生物保护和执法的集体或个人都可申请,包括保护区、林业公安、边防部队、海关以及当地组织/社区等;
2. 无论是集体或个人申请边境野生生物卫士奖,都必须有该集体或个人从事相关工作的单位/所属单位的推荐;
3. 申请个人/集体目前仍在从事与申报材料内容相同或相关的工作。
4. 申报地理范围:
我国与其他国家接壤的地带,涉及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新疆、西藏、云南、广西、甘肃。我国沿海地带虽然没有和国外直接接壤,但是许多这些地方是跨国野生生物交易的重要场所,因此也被纳入到本奖项申请范围,涉及河北、辽宁、天津、山东、江苏、浙江、上海、台湾、福建、广东、海南、香港、澳门。
5. 申报内容:打击盗猎、控制野生生物跨国界非法贸易的工作事迹。
申报时间:2010年12月20日 ~ 2011年2月28日
申请材料:
1. 申报表请用中文正楷填写或打印,一式两份;
2. 个人申请需提交二寸彩色标准照一张,集体申请需提交工作集体照一张;
3. 3000字的详细工作事迹材料,一式两份。要求如下:
1)工作事迹是指2001年1月1日至今申请个人/集体在野生生物保护与执法工作中的主要成绩、典型事例;
2)有真实、准确的数据;
3)个人或集体申报均需提供与申报事迹有关的工作照片5张或5张以上并配文字说明;
4. 无论个人或集体申报边境野生生物卫士奖,均需要提供单位盖章的推荐表,一式两份。
5. 申报集体和个人同意所有申报资料由组织者保留并有权用于评奖活动的宣传,组织者有权使用获奖者的所有资料进行非商业性的宣传。
6. 申报资料中可以(但不必须)包括能够进一步说明和展示申请个人/集体事迹的媒体报道、录像带、光盘、文献资料、样品等,作为评选参考。所有申报资料和物品恕不退还。
7. 申报资料应准确、真实。如有做假或虚报现象,评委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保留对外公布的权利。
8. 有关中国边境野生生物卫士奖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在组织方。
9. 邮寄地址:请将完整的申报资料邮递至:(截止日为当地邮戳2011年2月25日17时,北京邮戳2011年2月28日17时后收到的材料不计入有效申请):
王静静 收 (信封右上角请注明:第三届中国边境野生生物卫士奖申请资料)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中科院动物所C座207室 邮编:100101 电话:010-64807572, 15910584929
10. 为及时把您的申请信息发布在网站上,以便公众网上投票时参考,请尽可能同时提交与邮寄资料内容相应的电子版,email至:jwang@wcs.org, 或wcswjja@gmail.com,电话: 010-64807572,传真: 010-64807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