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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东(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推荐单位:河北省环境保护局
获得奖项:环境管理类--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
在刘艳东同志的带领下,承德环保清洁生产的推广普及全省第一;制定了河北省第一个清洁煤标准;自然生态保护区面积全省第一;推广清洁能源力度、规模全省第一;森林覆盖率全省第一;全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总数占全省三分之一,全省第一。建立了河北省第一个草原生态自然保护区。
刘艳东本人参与制定了引滦入津污染源管理规划。领导引滦入津污染源治理工程承德地区的22家企业污染源治理,同期还对滦河上游100多家企业采取了治理措施,取缔了630余个土炼金,15个企业停产整顿,强有力的措施保证了滦河水质。截止到2007年,承德市所有河流64%的监测断面达到《河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要求。
先后在国家和省内各种刊物上发表《生态承德:“大避暑山庄”构想是战略依托》、《承德生态市建设有关问题的思考》、《环境文化与城市建设》、《坚持科学发展维护生态安全》、《发展循环经济思考》等多篇文章。阐述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有关承德的发展方向、城市建设和经济模式的看法。2003年,率先在全省提出了承德建设生态市的战略构想。在他的全力推动下,2005年9月,《承德生态市建设规划》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下来,以确保规划的连续性。在承德首先执行了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用以保证矿业生产过程的生态恢复能力。
承德自06年开始实施节能减排以来,刘艳东作了大量的谋划和细致的部署,他提出了“环境保护“23322”行动计划”。通过多种措施,承德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将在今年实现双下降的目标。
多年来刘艳东大力推进人员培养和机构改革,目前承德环保的人员结构在全省系统中数一数二。长期坚持在承德环保推行中级干部“轮岗”制度,有效保持了环保队伍的廉洁和活力。他时刻想着群众利益,建立环境督查、重点案件移送、公众监督、环境信息公开化等制度,集中力量解决了大量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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