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推荐单位:厦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获得奖项:环境管理类--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
自1981年创办经济特区以来,厦门经济和社会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2005年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中,厦门以最小生产总值(GDP)总量进入前10位,综合竞争力排名全国第9位。厦门市社会经济方面获得了全面发展,厦门也因此被海内外客人誉为“中国最温馨、最适宜居住的地方”。同年厦门市以总分第一名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
厦门环保局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为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做了扎实的前期性和基础性工作;率先组织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环评。全市环境质量在社会、经济高速度、跨越式发展的前提下,基本保持稳定,局部得到改善和提高。2007年,人均生产总值56595元(折合美元7398美元),全市万元生产总值(GDP)耗电864.41千瓦时,万元生产总值(GDP)耗水18.0吨,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0.51吨标准煤;每度工业用电实现工业总产值40.1元,每吨工业用水实现工业总产值2941元,每平方公里土地创造生产总值8756万元、创造工业总产值1.80亿元,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含暂住人口)为15.63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6.34%,这些指标继续在全国同类城市中保持领先水平。厦门环保局精神文明建设连续第11年达标,连续五年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