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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申报材料要求 2011-04-26  
 

  

  1、申报表一式六份,要求如下:

  ○ 请用中文正楷清楚地填写申报表;

  ○ 申报表中涉及到电话号码的需要加注区号;

  ○ 事迹简介要求尽量全面概括主要事迹,条理清晰,突出重点。

  2、请准备300050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六份,要求如下:

  ○紧扣本届评选主题展现在环保工作中的主要成绩和突出特点;

  ○ 真实、准确反映节能减排及绿色发展等方面的相关指标和数据;

  ○ 具有示范作用的典型案例。

  3、个人需要提交二寸彩色标准照一张,集体需要照片(集体现场办公照或单位标志性建筑)一张。

  4、无论个人或单位申报中华宝钢环境奖,均需要提供与申报事迹有关的照片5张并配文字说明。

  5、无论个人或单位申报中华宝钢环境奖,均需要提供推荐表六份。推荐单位可以是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团体等。

  (注:上述1-5项要求为申报时需提交的材料,提供该资料同时需以光盘形式提供电子版材料一份)。

  6、初评入围的候选者需要提交35分钟有关先进事迹的DVD声像资料。如果没有条件独自完成的,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秘书处(以下称秘书处)可协助联系相关单位拍摄,费用自理(确实有困难的个人可申请资助)。

  7、初评入围的候选者名单及申报事迹材料,除秘书处统一在基金会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外,各候选者推荐单位协助候选者按《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奖励办法(2011年修订)》之规定进行事迹公示,并按规定的时间将公示文件或报纸等材料邮寄回秘书处。公示内容由秘书处提供。

  8、申报集体和个人同意所有申报资料由秘书处保留并有权用于评奖活动的宣传,所有报送的材料和资料将不予退回。

  9、欲了解评选中更加详细的内容请参阅《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与奖励办法(2011年修订)》。

  10、请将申报材料的文字材料和电子版(光盘)寄至: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 环境大厦719

  邮 编:100062

  联系人:李阳 柴可

  电  话:010-67112884

  传  真:010- 67112884  67118190

  E-mailcepf714 @126.com

  网  址:http://www.cepf.org.cn

                   

                 2011427

              中华宝钢环境奖组委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