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和美国环境法研究所主办,天津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环境法律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期培训班于4月27日圆满结束。来自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的的51名基层人民法院法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环保民间组织人员、环境法律师、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在4月24日的开班仪式上,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秘书长徐光代表主办方向参加培训的学员阐述了环境法律能力提升项目的背景、意义,并对大家提出了希望。徐光秘书长说,环境法律能力提升项目培训班活动是在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旨在增强中国环境保护社会组织、基层人民法院从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法官、人民检察院从事相关案件诉讼的检察官、基层环保行政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等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的能力,包括通过理解和应用环境法律来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的能力。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这两年也通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参与了依法保护环境的实践,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推动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促进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无论环境保护民间组织,还是其他单位,开展环境公益诉讼首先需要把公益的概念放在前面,还要有对社会和企业的责任心和担当感。如今环境公益诉讼已经成为了一个热点,但很多组织和单位对这个领域的了解不多,应用环境法律的能力也有待提高。基于此,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和美国环境法研究所联合天津大学共同举办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培训班,希望通过培训班的平台,让学员们接触环境法律方面顶尖的专家,向专家们充分请教,以达到实际提高自身环境法律应用能力的目的,在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新环境治理体系下,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徐光秘书长在开班仪式上致辞
为期三天半的培训中,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於方,美国环境法研究所访问学者Leslie Carothers,美国环境法研究所刘卓识律师,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环境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宪法行政法室负责人韩德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二级高级检察官王天颖分别围绕“中国环境监管体制的由来和发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详解”“美国环境公益诉讼经验教训”“我国环境资源司法审判现状及重点问题探析”“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实践与立法”等主题进行了专业深入的阐述。

天津大学法学院孙佑海院长为学员授课

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於方主任为学员授课

美国环境法研究所访问学者 Leslie Carothers与刘卓识律师向学员授课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环境司法研究中心韩德强主任为学员授课

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二级高级检察官王天颖为学员授课

在老师授课后,学员们小组讨论,深入探讨授课内容,每个学员将自己的疑问、建议、经验向其他学员分享,讨论深入而热烈。小组讨论结束后,学员们将每组讨论要点发送至学员微信群继续进行交流分享。


结业仪式上,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汪宏与湖北博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代表全体学员发表了结业感言,表示通过培训收获很大,回到工作岗位后,一定将所学转化为所行,为保护生态环境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4月26日的结业仪式上,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秘书长徐光、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美国环境法研究所访问学者Leslie Carothers为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环境法律能力提升项目还将于今年5月中下旬与合作伙伴美国环境法研究所及天津大学法学院一起,举办第四期和第五期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内容将围绕环境立法、环境守法与执法、环境公益诉讼等主题开展。期待更多环保民间组织报名参加我们的培训活动中!